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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6/24

自定义

或许有些人认为我写的故事很坎坷,或许有些人认为我是在炫耀,甚至有些认为我的作为太大胆。

这些都不是出自我本身的价值观。我认为部落格之所以那么受大众欢迎,纯粹是提供一种发自内心宣泄的管道,城市人心态自我化,透过文字宣发内心的情感似乎变得更有保障,但是部落格是互联网汇生而来的,既然是互联网那就有可能会被搜索器收入进索引。有些人把部落格当作日记,有些人把文绉绉的作品呈现在自己的部落格,也有人把部落格当作网上相簿,这都是个人喜好(self preference)。

如果,我是说如果,透过文字宣发内心的情感可以成立的话,那么阅读别人在部落格里一篇一篇的心情独白算不算是偷窥狂呢?呵呵,当然不是,虽然动机一样,但是价值观却完全不一样。

我写的故事有时候模糊,有时候惹人遐想,好像漏了一些情节,又好像隔了一层沙幔若有似无,蜻蜓点水,点到为止,不要怀疑,那不是你的中文程度不好,更绝对不是我在故意卖弄我的中文,而是文章里打上“马赛克”,毕竟有些情节不能完整无缺地呈现,这是U级窗口,避免18PL或18SX元素。

2 comments:

小鎮 said...

哈哈!哦...還有18pl的沒寫啊??寫來看看吧..我們都過18了囉...

戴伦 said...

呵呵……若闹出人命怎么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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